Zint许可证

GNU通用公共许可证是软件和其他类型作品的免费,版权所有的许可证。

大多数软件和其他实际作品的许可旨在剥夺您共享和更改作品的自由。相比之下,GNU通用公共许可证旨在确保您自由共享和更改程序的所有版本,以确保该程序对于所有用户而言仍然是免费软件。我们,自由软件基金会,对我们的大多数软件使用GNU通用公共许可证;它也适用于其作者以这种方式发布的任何其他作品。您也可以将其应用于您的程序。

当我们谈到自由软件时,我们指的是自由,而不是价格。我们的通用公共许可证旨在确保您可以自由分发免费软件的副本(如果需要,可以收费),可以接收源代码,也可以在需要时获得源代码,从而可以更改软件。或在新的免费程序中使用它,而您知道您可以做这些事情。

为了保护您的权利,我们需要防止他人剥夺您的这些权利或要求您放弃这些权利。因此,如果您分发软件的副本或对其进行修改,则您承担某些责任:尊重他人自由的责任。

例如,如果您分发此类程序的副本(无论是免费还是收费),则必须将与您所享有的自由相同的自由传递给接收者。您必须确保它们也可以接收或可以获取源代码。并且您必须向他们显示这些术语,以便他们知道他们的权利。

使用GNU GPL的开发人员可以通过两个步骤来保护您的权利:(1)声明软件的版权,以及(2)向您提供此许可,从而为您提供复制,分发和/或修改它的法律许可。

为了保护开发人员和作者,GPL明确解释了此免费软件不提供任何保证。为了用户和作者的利益,GPL要求将已修改的版本标记为已更改,以便他们的问题不会被错误地归因于先前版本的作者。

某些设备旨在拒绝用户访问以安装或运行其中的软件的修改版本,尽管制造商可以这样做。这从根本上与保护用户自由更改软件的目标不符。这种滥用的系统性模式发生在个人使用的产品领域,而这恰恰是最不可接受的地方。因此,我们设计了此版本的GPL以禁止使用这些产品。如果此类问题在其他领域大量出现,我们随时准备将此项规定扩展到GPL未来版本中的那些领域,以保护用户自由。

最后,每个程序都不断受到软件专利的威胁。各国不应允许专利限制通用计算机上软件的开发和使用,但在这样做的情况下,我们希望避免将免费软件中的专利有效地赋予专有权的特殊危险。为了防止这种情况,GPL确保不能使用专利来使程序成为非免费程序。

复制,分发和修改的确切条款和条件如下。

条款和条件

0.定义。

“本许可证”是指GNU通用公共许可证的版本3。

“版权”也表示适用于其他种类作品的类似版权的法律,例如半导体掩模。

“程序”是指根据本许可获得许可的任何受版权保护的作品。每个被许可人都称呼为“您”。 “被许可人”和“收件人”可以是个人或组织。

“修改”作品是指除需要进行精确复制外,还需要获得版权许可的方式从全部或部分作品中复制或改编全部或部分作品。产生的作品称为早期作品的“修改版本”或“基于”早期作品的作品。

“涵盖的作品”是指未经修改的程序或基于该程序的作品。

“传播”作品是指对作品进行任何未经许可的行为,这将使您直接或次要根据适用的版权法对侵权承担责任,但在计算机上执行作品或修改私人副本除外。传播包括复制,分发(进行或不进行修改),向公众公开,以及在某些国家/地区进行其他活动。

“传达”作品是指使其他方能够制作或接收副本的任何形式的传播。仅通过计算机网络与用户进行交互,而不会传输副本,这并不是在传达信息。

交互式用户界面在一定程度上显示了“适当的法律声明”,其中包括:(1)显示适当的版权声明,以及(2)告知用户该作品没有任何保证( (在提供担保的范围内),被许可人可以传达本许可下的作品,以及如何查看本许可的副本。如果界面显示用户命令或选项的列表(例如菜单),则列表中的突出显示项目符合此条件。

1.源代码。

作品的“源代码”是指对作品进行修改的首选形式。 “目标代码”是指作品的任何非源形式。

“标准接口”是指由公认的标准机构定义的官方标准的接口,或者在为特定编程语言指定的接口的情况下,指的是在使用该语言的开发人员中广泛使用的接口。

可执行作品的“系统库”包括整体作品以外的任何东西,其中(a)以常规形式包装主要组件,但不属于该主要组件,以及(b)仅用于使能与该主要组件一起使用的功能,或用于实现标准接口,对于该标准接口,源代码形式可供公众使用。在这种情况下,“主要组件”是指运行可执行作品或用于产生作品的编译器的特定操作系统(如果有)的主要必要组件(内核,窗口系统等),或用于运行它的目标代码解释器。

目标代码形式的作品的“相应源代码”是指生成,安装和(对于可执行作品而言)运行目标代码和修改作品所需的所有源代码,包括控制这些活动的脚本。但是,它不包括作品的系统库,通用工具或普遍可用的免费程序,它们在执行这些活动时未经修改就被使用,但不属于作品的一部分。例如,“对应源”包括与作品的源文件关联的接口定义文件,以及作品专门设计的共享库和动态链接的子程序的源代码,例如通过这些子程序之间的紧密数据通信或控制流以及工作的其他部分。

通讯源不需要包含用户可以从通讯源其他部分自动重新生成的任何内容。

源代码形式的作品的相应来源就是相同的作品。

2.基本权限。

根据本许可授予的所有权利均按该程序的版权期限授予,并且在满足所述条件的情况下不可撤销。本许可明确确认您无限制地运行未经修改的程序。仅当基于给定内容的输出构成涵盖作品时,本许可才能涵盖运行涵盖作品的输出。本许可承认版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权或其他等效权利。

只要您的许可仍然有效,您可以无条件制作,运行和传播您没有传播的有盖作品。您可以将受保护的作品传达给他人,其唯一目的是让他人为您专门进行修改,或者为您提供运行这些作品的设施,但前提是您在传达所有您无法控制的材料时遵守本许可协议的条款版权。以此方式为您制作或运行所涵盖作品的人,必须在您的指导和控制下,独家代表您这样做,并禁止他们在与您的关系之外复制您拥有版权的资料的任何副本。

仅在以下条件下,才允许在任何其他情况下进行运输。不允许再许可;第10条使其没有必要。

3.保护用户的合法权利不受反规避法的侵害。

根据1996年12月20日通过的WIPO版权条约第11条或其他类似法律禁止或限制规避此类措施的义务,任何适用法律均不得将其视为有效技术措施的一部分。

当您传达受保护的作品时,您放弃任何法律权利,以禁止通过对受保护的作品行使本许可下的权利而对技术措施进行规避的程度,并且您不打算限制本文档的操作或修改。用作对您的用户或第三方强制实施禁止规避技术措施的合法权利的手段。

4.传送逐字记录副本。

您可以在收到任何形式的媒介时,逐字传达本程序源代码的逐字副本,但前提是您应在每份副本上显眼并适当地发布适当的版权声明;保留所有声明表明本许可和根据第7条添加的任何非许可性条款均适用于本守则的所有声明;保留所有没有任何保证的通知;并向所有收件人提供此许可的副本以及程序。

您可以为传送的每份副本收取任何价格或不收取任何价格,并且可以提供收费的支持或保修保护。

5.传达修改后的源版本。

您可以根据第4节的条款,以源代码的形式,根据本程序或为从本程序产生的修改而传达的作品,但前提是您还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a)该作品必须带有明显的声明,说明您对其进行了修改,并给出了相关的日期。
b)作品必须带有醒目的告示,说明该作品是根据本许可发布的,并且根据第7条增加了任何条件。此要求将第4节中的要求修改为“保留所有通知的完整”。
c)您必须根据本许可将整个作品作为一个整体许可给拥有副本的任何人。因此,本许可证以及所有适用的第7条附加条款,将适用于整个作品及其所有部分,无论其包装方式如何。本许可不授予以任何其他方式许可作品的许可,但是,如果您单独收到该许可,则不会使该许可无效。
d)如果作品具有交互式用户界面,则每个界面都必须显示适当的法律声明;但是,如果本程序具有不显示适当法律声明的交互式界面,则您的工作无需使它们这样做。

涵盖作品与其他单独且独立的作品的汇编,其本质上不是涵盖作品的扩展,并且不与之合并以形成更大的程序,无论是在存储量还是发行量中如果该汇编及其所产生的版权不被用于限制汇编用户的访问或合法权利,且超出个人作品的许可范围,则该介质被称为“汇总”。将涵盖的作品包括在汇总中不会导致本许可适用于汇总的其他部分。

6.传达非来源表格。

您可以按照第4条和第5条的规定,以目标代码的形式传达涵盖的工作,但前提是您还可以按照以下方式之一,按照本许可的规定来传达机器可读的对应源:

a)在物理产品(包括物理分发介质)中或在物理产品(包括物理分发介质)中体现目标代码,并附有固定在通常用于软件交换的耐用物理介质上的对应源。
b)在实体产品(包括物流介质)中或在实体产品(包括物流介质)中体现目标代码,并附带书面要约,有效期至少三年,有效期只要您为此提供备件或客户支持产品模型,以便在拥有通常用于软件交换的耐用物理介质上,为拥有目标代码的任何人(1)提供本许可证涵盖的产品中所有软件的相应源的副本,价格为远远超过您实际执行源传输的合理成本,或者(2)免费从网络服务器访问复制相应源的访问权限。
c)传送目标代码的各个副本以及书面报价的副本,以提供相应的来源。根据第6b小节,仅在偶尔和非商业性的情况下才允许使用此替代方法,并且仅当您收到提供了这样的要约的目标代码时。
d)通过提供从指定地点的访问权限(免费或收费)来传达目标代码,并以相同的方式通过同一地点提供对相应源的等效访问权限,而无需另外付费。您不需要收件人将对象源代码与相应的源一起复制。如果要复制目标代码的位置是网络服务器,则相应的源可能位于支持等效复制功能的另一台服务器(由您或第三方操作)上,前提是您在目标代码旁边保持清晰的方向,指示要在何处进行复制。找到相应的来源。不管由哪个服务器托管相应的源,您都有义务确保它在满足这些要求所需的时间范围内一直可用。
e)使用对等传输来传达目标代码,前提是您告知其他对等点,根据第6d条免费向公众提供了该工作的目标代码和相应来源。

目标代码的可分离部分(其源代码从对应的源作为系统库被排除在外)在传送目标代码工作时无需包括在内。

“用户产品”是(1)“消费产品”,是指通常用于个人,家庭或家庭目的的任何有形个人财产,或(2)设计或出售用于并入住宅的任何物品。在确定产品是否为消费产品时,应解决可疑案件,以涵盖范围为限。对于特定用户收到的特定产品,“正常使用”是指该类产品的典型或通用用法,无论特定用户的状态或特定用户实际使用,预期或预期的使用方式如何。预期使用该产品。产品是消费产品,无论产品是否具有重大的商业,工业或非消费用途,除非此类用途代表了产品的唯一重要使用方式。

用户产品的“安装信息”是指安装和执行该用户产品中来自其相应来源的修改版本的涵盖作品的修改版本所需的任何方法,过程,授权密钥或其他信息。该信息必须足以确保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仅由于进行了修改而阻止或干扰修改后的目标代码的继续运行。

如果您在用户产品中,与用户产品一起或与用户产品一起或专门用于用户产品中传达目标代码作品,并且该转移是作为交易的一部分发生的,在该交易中,用户产品的拥有和使用权被转让给永久或有固定期限(无论交易的特征如何)的接收方,根据本节传达的相应来源必须随附安装信息。但是,如果您或任何第三方都没有保留在用户产品上安装修改后的目标代码的能力(例如,该工作已安装在ROM中),则此要求不适用。

提供安装信息的要求不包括继续为接收者已修改或安装的作品,或已对其进行修改或安装的用户产品提供支持服务,保修或更新的要求。当修改本身对网络的运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或违反跨网络通信的规则和协议时,可能会拒绝访问网络。

根据本节的规定,提供的相应源代码和提供的安装信息必须采用公开记录的格式(并以源代码形式提供给公众使用),并且对于拆包,阅读时不需要任何特殊密码或密钥。或复制。

7.附加条款。

“其他许可”是通过从一个或多个许可条件中排除例外来补充本许可条款的条款。在适用法律的范围内,适用于整个程序的其他许可应视为已包含在本许可中。如果附加许可权仅适用于本程序的一部分,则可以在那些许可权下单独使用该部分,但是整个程序仍受本许可协议的约束,而与附加许可权无关。

传送涵盖作品的副本时,您可以选择从该副本或其任何部分中删除任何其他权限。 (在编写作品时,在某些情况下,附加的权限可能需要写入才能删除。)您可以对自己拥有或可以授予适当版权许可的材料(由您添加到涵盖的作品)赋予其他权限。

尽管有本许可的任何其他规定,对于您添加到受保护作品中的材料,您(如果得到该材料的版权持有者的授权)可以在本许可的条款上补充以下条款:

a)与本许可证第15条和第16条的条款不同地放弃担保或限制责任;或者
b)要求在该材料或包含该材料的作品所显示的适当法律声明中保留特定的合理法律声明或作者出处;或者
c)禁止虚假陈述该材料的来源,或要求以合理的方式将这种材料的修改版本标记为与原始版本不同;或者
d)限制出于宣传目的使用许可人或材料作者的姓名;或者
e)拒绝根据商标法授予使用某些商标,商标或服务商标的权利;或者
f)要求任何将具有合同义务假定的材料(或其修改版本)传达给接收方的人赔偿该材料的许可人和作者,因为这些合同假设直接对这些许可人和作者施加了任何责任。

所有其他非许可的附加条款在第10条的含义内均被视为“进一步限制”。如果您收到的程序或其任何部分包含声明,说明该程序受本许可协议的约束,是进一步的限制,您可以删除该术语。如果许可文件包含进一步的限制,但允许根据本许可进行重新许可或转让,则您可以在该许可文件的条款所约束的范围内添加涵盖的工作材料,前提是进一步的限制在这种重新许可或运输中仍然有效。

如果您按照本节的规定在受保护的作品中添加术语,则必须在相关的源文件中放置适用于这些文件的附加术语的声明,或指出在哪里可以找到适用术语的声明。

允许的或不允许的其他条款可以单独书面许可的形式声明,或作为例外声明;以上要求适用于任何一种方式。

8.终止。

除非本许可明确规定,否则您不得传播或修改涵盖的作品。以其他方式传播或修改它的任何尝试都是无效的,并且将自动终止您在本许可下的权利(包括根据第11条第3款授予的任何专利许可)。

但是,如果您停止一切违反本许可的行为,则将恢复(a)临时恢复特定版权持有者的许可,除非且直到该版权持有者明确最终终止您的许可为止;以及(b)如果该版权持有者失败,则永久地在停止交易发生后的60天之内通过某种合理的方式通知您违规行为。

此外,如果版权所有者以某种合理的方式通知您有关侵权的信息,那么该版权所有者的许可将被永久恢复,这是您第一次从该版权所有者那里收到关于该许可(对于任何作品)的违反通知,并且您会在收到通知后的30天内纠正违规行为。

根据本节终止您的权利并不会终止根据本许可从您那里收到副本或权利的各方的许可。如果您的权利已被终止且未永久恢复,则您没有资格根据第10条获得相同材料的新许可。

9.不需要接受副本。

您不需要接受此许可证即可接收或运行本程序的副本。仅仅由于使用对等传输来接收副本而发生的封面作品的辅助传播同样不需要接受。但是,除本许可证外,没有任何其他内容授予您传播或修改任何涵盖作品的权限。如果您不接受此许可,则这些行为会侵犯版权。因此,通过修改或传播涵盖的作品,表示您同意接受本许可。

10.下游收件人的自动许可。

每次您传送受保护的作品时,收件人都会自动从原始许可人那里获得许可,以在遵守本许可的前提下运行,修改和传播该作品。您不负责强制第三方遵守此许可证。

“实体交易”是一种转移控制权的交易,该控制权转移了一个组织或一个组织的几乎所有资产,或者细分了一个组织,或者合并了组织。如果涉及实体作品的传播是通过实体交易进行的,则该交易的每一方收到该作品的副本也将获得该当事方的前任利益方根据前款所拥有或可以给予的该作品的任何许可,以及拥有权如果感兴趣的前任有或可以通过合理的努力得到它,则来自感兴趣的前任的相应工作来源。

您不得对本许可授予或确认的权利的行使施加任何进一步的限制。例如,您不得为行使根据本许可授予的权利而收取许可费,特许权使用费或其他费用,并且您不得提起诉讼(包括诉讼中的交叉索赔或反索赔),声称任何专利索赔均遭到侵犯通过制作,使用,出售,提供要约或导入程序或程序的任何部分。

11.专利。

“贡献者”是版权所有者,根据本许可协议授权使用本程序或本程序所基于的作品。如此获得许可的作品被称为贡献者的“贡献者版本”。

贡献者的“基本专利权要求”是指该贡献者拥有或控制的所有专利权要求,无论是已获得还是以后获得的,都会因本许可许可以某种方式制造,使用或出售其贡献者版本而受到侵害,但不包括仅因进一步修改贡献者版本而受到侵权的声明。就此定义而言,“控制”包括以与本许可要求一致的方式授予专利分许可的权利。

每个贡献者根据其基本专利主张向您授予非独占的,全球范围内的免版税专利许可,以制作,使用,出售,出售,导入以及以其他方式运行,修改和传播其贡献者版本的内容。

在接下来的三段中,“专利许可”是指不执行专利的任何明示协议或承诺,无论其名称如何(例如,明示许可实践专利或不起诉专利侵权的约定)。向某方“授予”此类专利许可意味着达成这样的协议或承诺,以不对该方执行专利。

如果您在知情的情况下转载了涵盖的作品,则明知是依靠专利许可的,则该作品的相应来源将无法通过公共许可的网络服务器或其他易于访问的方式免费复制并根据本许可的条款提供给任何人。则意味着,您必须(1)使相应的来源可用,或(2)安排剥夺该特定作品的专利许可利益,或(3)按照与本许可的要求,以将专利许可扩展到下游接收者。 “明知依靠”是指您具有实际知识,但对于专利许可,您在一个国家/地区中传输受保护的作品,或收件人在该国家/地区使用受保护的作品,将侵犯您在该国家/地区中的一项或多项可识别的专利有理由相信是有效的。

如果您根据一项交易或安排或与之相关联地进行运输或通过促成转让而传播受保护的作品,并向接受该受保护的作品的某些当事方授予专利许可,以授权他们使用,传播,修改或传达受保护作品的特定副本,则您授予的专利许可将自动扩展至受保护作品的所有接收者,并基于该受让人的作品。

如果专利许可不包含在其许可范围之内,禁止行使本许可明确授予的一项或多项权利或以其不行使为条件,则该专利许可是“歧视性的”。如果您是与第三方合作进行软件发行业务的安排的一方,则您可能不会交付受保护的作品,在此协议下,您将根据您开展工作的活动范围向第三方付款,并且根据该协议,第三方会向要从您那里获得涵盖作品的任何一方授予与您所传达的涵盖作品的副本(或由这些副本制作的副本)有关的歧视性专利许可(a),或者( b)主要针对包含涵盖作品的特定产品或汇编并与之相关联,除非您在2007年3月28日之前签订了该协议或获得了专利许可。

本许可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排除或限制根据适用专利法可能向您提供的任何隐含许可或其他抗辩权。

12.不屈服他人的自由。

如果强加给您的条件(无论是通过法院命令,协议还是其他方式)与本许可的条件相抵触,则它们不会使您脱离本许可的条件。如果您不能同时履行您在本许可下的义务和任何其他相关义务,而无法进行承保的作品,那么您可能根本就不会传达它。例如,如果您同意有义务向您向其传送程序的人收取版权费以进一步传送,那么您可以同时满足这两个条款和本许可的唯一方法就是完全不传送该程序。

13.与GNU Affero通用公共许可证一起使用。

尽管有本许可的任何其他规定,您仍有权将任何受保护的作品与根据GNU Affero通用公共许可第3版获得许可的作品链接或合并为单个组合作品,并传达由此产生的作品。本许可的条款将继续适用于所涵盖的部分,但GNU Affero通用公共许可第13节中有关通过网络进行交互的特殊要求将同样适用于该组合。

14.本许可证的修订版本。

自由软件基金会可能会不时发布GNU通用公共许可证的修订版和/或新版本。这样的新版本将在本质上与当前版本相似,但可能在细节上有所不同以解决新问题或疑虑。

每一个版本都有不同的版本号。如果本程序指定某个编号版本的GNU通用公共许可证“或任何更高版本”适用于该版本,则您可以选择遵循该编号版本或自由软件发布的任何更高版本的条款和条件。基础。如果本程序未指定GNU通用公共许可证的版本号,则可以选择自由软件基金会曾经发布的任何版本。

如果本程序指定代理可以决定可以使用GNU通用公共许可证的将来版本,则该代理的接受版本的公开声明将永久授权您为本程序选择该版本。

更高的许可证版本可能会为您提供其他或不同的权限。但是,由于您选择遵循更高的版本,因此对任何作者或版权所有者没有任何其他义务。

15.免责声明。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程序不作任何担保。除在编写版权持有人和/或其他各方的书面声明中另有规定外,本程序按“原样”提供,不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包括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适销性和适用性的默示保证。 。有关程序质量和性能的全部风险由您承担。如果程序证明是无效的,则您承担所有必要的维修,修理或纠正的费用。

16.责任范围。

除非适用法律要求或书面同意,否则在任何情况下,任何版权持有人或任何其他经其修改和/或传送许可的方均将对您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任何一般的,特殊的,偶发性的或间接的因使用或无法使用该程序而造成的损害(包括但不限于数据丢失或数据丢失或由您或第三方保持的丢失或该程序无法与任何其他程序一起使用)已通知此类持有人或另一方此类损害的可能性。

17.第15和16条的解释。

如果以上提供的担保和责任限制免责声明无法根据其条款在当地产生法律效力,则复审法院应适用与该计划相关的所有民事责任的绝对放弃最接近的当地法律,除非有担保或假设责任副本随附在本程序的副本中,以收取费用。

条款和条件的结尾

截至2013年3月,其中包含用于在ARM9处理器上创建Zint应用程序的构建文件。 >> ZINT.rar <<

请注意以下说明:

  • 使用了用于ARM的IAR嵌入式工作台4.31a版。
  • 将.rar文件解压缩到几个目录中。
  • 从IAR工作台工具加载module.eww文件。
  • 生成应用程序。
  • 生成后,在BAT文件夹中运行ConvZINT.bat。这将生成可下载的模块。
  • 可下载模块可以作为作业发送到T2N打印机。
  • 然后,Zint库将作为独立程序存储并驻留在Flash中。